前瞻物流产业研究院
 时间: 2024-05-21 23:13:31 | 作者: 乐鱼网页版登录入口

  交通运输业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

  为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组织北京市怀柔区等52个县(区、市)开展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程。目前,多数创建县已陆续完成创建任务。

  快递行业分析报告:我国快递业包装总量庞大、种类非常之多、增长迅速,包装废弃物对环境能够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妥善处理快递包装问题,对于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和促进快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提升绿色出行水平,根据绿色生活创建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科技局,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招商局集团、中远海运集团、中交建设集团,各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第13号)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2020年第14号)

  为了规范海船船员值班,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加强船舶保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制定本规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2020年第15号)

  为加强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管理,规范船员值班行为,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保护内河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健全船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充分调动广大船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船舶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深化船舶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提升公司两类关键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交通运输部部署开展了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工作。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要求(试行)》的通知

  为保障船舶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以下称LNG罐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LNG罐柜水路运输试点工作实践,确定以下整船载运LNG罐柜安全运输要求。

  根据《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交办规划〔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下达2020年度交通运输战略规划政策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河水运行业分析报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强国试点相关材料的报告》(鄂交通文〔2019〕42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智慧交通行业分析报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将河北雄安新区作为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试点的请示》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新疆尔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业信息化行业分析报告:新疆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上报〈新疆尔自治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新交发〔2019〕183号)收悉。